建筑施工物資租賃合同是非常實用的租賃合同。很多朋友在建筑施工方面需要去租一些東西,當然合同是必不可少的,可以把所有的條件都寫在合同里。這里帶來了建筑施工物資租賃合同,可以直接打印!
建筑施工物資租賃合同預覽
第十一條、違約責任一、出租人違約責任:
1.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,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 %的違約金。
2.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,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 %的違約金。
3.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,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,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,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 %的違約金。
4.其他違約行為: 。
二、承租人違約責任:
1.不按時交納租金,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 %的違約金。
2.逾期不返還租賃物資,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 %的違約金。
3.如有轉讓、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、抵押等行為,除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,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,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 %的違約金。
建筑施工物資租賃相關
建筑物資設備租賃,你一定要避開的幾個坑!
風險1:不簽合同型。
時常有生意伙伴,以關系熟、信用好為理由,打個照面就把物資領走,連發貨清單都是隔好幾次算個總單再簽。對這類人,我們當然要顧及生意伙伴的面子,這樣也能在行業吃得更開,但風險防范意識還是需要的。
建議:承租方拿什么走,出租方一定自己提前寫好單子,來了就讓出租方簽上,別覺得抹不開面子,抹不開面子讓店員找他簽啊。要是有些人臉皮厚,就是不愿簽單子,那也行,隨后通過微信、短信等方式,將他租走的物資內容、數量、單價發個信息給他,讓他確認一下,也是辦法。反正,不可以只蒙頭記賬,不讓對方確認。
當然,最最推薦的,還是要簽訂書面的租賃合同,將內容約定詳實。
風險2:張冠李戴型。
我們在物資租賃的時候,出租方也經常聽到張三打電話要貨,拿貨的卻是李四,第二次又來的是王五,而張三就不露面,只負責“遠程遙控指揮”,最后,突然就翻臉不認人,堅決否認李四、王五和他的關系,愛誰結錢誰結錢,反正他不結。這類人,是典型的一開始就想好要賴賬的,當然也有干著干著自己資金周轉不開的,遇到這種情況,一定要小心謹慎。
建議:如果簽訂了書面租賃合同,那務必在合同中約定明確的接貨人,可以是一個人,也可以是多個人。之后就是,只有合同上約定的人來取貨、接貨,才能將貨交給他,并且讓他在發貨清單上簽字確認,除此以外,任何其他人接貨,除非出租方通過補充協議、短信、微信等書面形式,對新的接貨人表示認可,否則,強烈建議咱們不差這幾個錢,忍一忍,讓他換個人來接貨。實在抹不開面兒,請參照風險1的建議,事后以短信、微信等書面形式追問確認。
風險3:合同不寫租賃單價、賠償單價型。
我們在處理物資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中,也發現過出租方與承租方簽訂的租賃合同,對某一個或者幾個物資的租賃單價一欄是空的,總想以后在實際發貨清單上再寫價格,但事后,往往會有清單只寫內容和數量,缺少單價的情況,給最后結算造成不必要的麻煩。
還有情況,是租賃物資的成本價或者說賠償單價一欄是空的,根本沒有約定物資丟失、毀損了,該怎么賠償,這種情況如果事后發生丟失、毀損,只有通過鑒定程序去鑒定成本價格,程序繁瑣,十分低效。
建議:有可能一個承租人一下子會租十幾種、幾十種物資,全部手填下來比較麻煩,為了省事,出租方會偷懶不寫。這時候,建議制定一份制式合同,再附一個租賃物清單明細表,就是將店內所有可出租的物資種類、租賃單價、成本價列成一張表,這樣就一目了然,附在合同之后,讓雙方簽字、蓋章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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